吊车的报废年限是10年,对于吊车、消防车、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,
延长使用年限3年(含3年)以上,须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经省汽新办或省辖市汽办审核批准。
报废途径:
报废有三种途径:
一是车主可开车上门报废;
二是车主电话通知回收公司,由回收公司登门拖走报废车;
三是交警查扣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后直接送往回收公司。
当然,绝大多数是车主将车开上门报废的,以便很快地换新车。
为避免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非法流人市场,每辆报废车解体过程都要经过身份审核、初解、拍照、存档、切割、拆解、分类七大程序,要求十分严格。拆解一辆报废车,需经过接车、办理报废证、转移到拆解现场、拆解和拆解完毕验收这五道程序的签字,然后将报废资料输入电脑,终身保存。